广东东莞调整有关疫情防控措施

本文转自【东莞发布】;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64号)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局部暴发态势,周边地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调整我市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各村(社区)、住宅小区、写字楼(办公大楼)等加强管理,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旅居史人员须严格落实疾控部门要求的健康管理措施。非本村(社区)、小区居民、楼宇办公人员进入须严格测温、查验行程卡、正确戴口罩、扫场所码,如7天内有外省、外市行程人员进入,须查验核酸检测记录,凭已完成3天2检核酸采样记录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当日(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进入。

二、所有外卖、快递、家政服务、装修维修人员等进入村(社区)、住宅小区、写字楼(办公大楼)等须严格测温、查验行程卡、正确戴口罩、扫场所码,凭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当日(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进入。以上从业人员由所在企业负责组织三日一检。

三、加强公共场所防控。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提醒进入的市民群众正确戴口罩,全市宾馆、酒店和其他有住宿功能的场所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对住宿客人要严格落实扫场所码登记,查验健康码、行程卡,行程卡有外省、外市行程人员须严格落实疾控部门要求的健康管理措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加强通风,限制人流,防止人员聚集。

四、全面加强密闭经营场所管理。全市密闭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消毒、测温、扫场所码、正确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从9月2日12时到9月5日24时,我市中堂、麻涌、洪梅、石碣、沙田、长安、虎门、大岭山、大朗、黄江、塘厦、清溪、凤岗、松山湖14个镇街(园区)内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卡拉OK、KTV)、酒吧、棋牌室(麻将馆)、公共浴室(洗浴、足浴、按摩)、健身场所(室内游泳馆)、剧本杀、密室逃脱的从业人员和顾客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日(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进入,严格控制人员接待量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其余镇街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研究制定相关措施。

五、强化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全市大型会议、培训、演出等大规模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格控制人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六、各重点机构场所人员和风险职业人员要按照辖区内的统一安排,参与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必检、不落一人。市民群众要根据辖区内的统一安排或单位的要求,积极参加核酸检测。

七、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自觉养成防疫习惯,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正确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上述措施从9月2日12时执行至9月5日24时,后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有中、高风险区的镇街(园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从严管控。感谢经营者和市民群众对我市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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