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
洛江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48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定于2022年10月27-29日开展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在洛江区行政区域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重点管控对象按原有渠道落实核酸检测。
二、检测时间
2022年10月27日上午6:00-12:00
2022年10月28日上午6:00-12:00
2022年10月29日上午6:00-12:00
三、检测地点
根据各乡镇(街道)安排的采样点和采样时间,及时就近前往采样(详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请广大居民主动参加,按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通知,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也可提前通过采检登记小程序预约登记,检测时出示预约登记二维码),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时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采样。
2.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自觉维护好现场秩序,防止交叉感染。采集完后,立即戴好口罩并尽快离开现场,即出即回。
3.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全力配合核酸检测工作,督促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核酸检测。经营、出租场所业主要认真履行督促责任,通知租户准时参加核酸检测。
4.常态化重点人群在区域全员核酸检测期间,仍应按原频次参加检测。
5.正在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的对象,以及三个月内境外入洛人员、新冠治愈出院人员不参加混管采样;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者不参加本次采样。
6.10月27-29日区域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区域,便民核酸采样点暂停采样,全员核酸采样结束后便民核酸采样点恢复采样;当日未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区域,便民采样点照常采样。
7.请广大居民认真履行个人法律责任,主动服从工作人员组织安排,积极配合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造谣传谣、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洛江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27日
永春
永春县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分时段分类别分区域开展核酸检测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决定分时段分类别分区域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10月27日-10月29日
二、采样对象
在永春县行政区域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采样安排
1.10月27日10:30-17:30:桃城(含工业园区)、五里街、石鼓、东平、岵山、东关等6个乡镇辖区内人员。
2.10月28日7:00-12:00:除上述6个乡镇外的其余16个乡镇辖区内人员。
3.10月29日:各乡镇对区域核酸检测情况进行比对,组织未检人员进行补缺补漏,确保不漏户、不漏人。
4.学校师生员工、各类重点人群按所属行业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开展采样。
四、采样地点
请广大居民群众根据所在乡镇、村(社区)公布的采样点,按网格、分时段有序就近参加核酸采样。
五、注意事项
1.请广大居民群众按照所在乡镇、村(社区)通知,持福建健康码、预登记码或携本人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者携带户口簿),按时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接受采样。
2.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不要触碰采样人员的防护服、检测台和检测台上的物品,自觉维护好现场秩序。采样结束后,请立即戴好口罩离场。
3.健康码黄码人员到所在区域专设黄码采样点参加采样。
4.常态化重点人群在区域全员核酸检测期间,仍应按原频次参加检测。
5.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无条件支持,并督促员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核酸检测采样;各出租户房东要履行督促责任,提醒、通知租户及时参加核酸检测采样。
6.正在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的对象,以及三个月内境外入永人员、新冠治愈出院人员不参加混管采样。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者不参加本次采样。
7.请广大居民群众认真履行个人法律责任,主动服从工作人员组织安排,积极配合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造谣传谣、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永春县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7日
按需前往检测
永春县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点
来源:永春县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洛江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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