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划定部分区域为中高风险区的公告〔2022〕187号公告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需要,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自2022年10月27日起,划定以下风险区:

一、高风险区

将鸿玉园区8号楼、江东郡B区5号楼2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封控措施。

二、中风险区

将鸿玉园区小区、古城虎食山庄、江东郡B区3个区域划定为中风险区,采取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控措施。

除上述风险区外,其他区域均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以上风险区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集宁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7日

来源:晨闻社

【来源:乌兰察布市总工会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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