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闽清一男子无故多次拒不执行核酸检测被行政拘留!
10月28日晚上10时许,福州市闽清县公安局梅溪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巡查过程中,查获一名未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参加核酸检测采样违法人员。
经查,2022年10月23日以来,莫某某(男,56岁)未按照闽清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通告的要求,连续6次未进行核酸检测。期间在防疫部门通过电话及短信告知其补采核酸检测后,仍拒不遵守防疫规定进行补采,其行为造成一定严重后果,影响全县防疫工作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莫某某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闽清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嫌疑人莫某某表示:对现在这个事情,我也感到挺后悔的,我也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以后不要像我一样犯同样的错误,我也接受公安机关的教育,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任何人不得无故拒绝参加核酸检测,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服从政府及防疫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主动配合防疫人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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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新闽清
来源: fm1007福建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