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11月13日,广州市海珠区、荔湾区、番禺区、越秀区分别发布通告,具体如下:
海珠区关于继续强化
部分区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我区11月11日起连续3天加强全域防控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但根据最新监测情况,疫情传播风险尚未完全阻断,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
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专家综合研判,决定在东晓路接昌岗路以东,科韵路以西的范围继续实行《海珠区关于强化全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的防控措施,实行时间延续至2022年11月16日24时。
疫情防控事关你我,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请广大市民继续支持配合各项防控措施,坚定信心,齐心协力,众志成城,早日战胜疫情。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3日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继续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6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研判,决定继续强化荔湾区社会面疫情防控,通告如下:
11月9日发布的《荔湾区关于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中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在荔湾区全域继续实施至11月18日24时。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3日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关于延续相关疫情
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55号)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发展和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决定2022年11月9日发布的《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51号)的实施时间延续至2022年11月16日。
后续将根据疫情进展、核酸检测情况以及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3日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强化部分区域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31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研判,决定进一步强化越秀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如下:
一、延长《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强化部分区域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30号)》中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至11月18日24时。
二、上述措施适用范围扩大至越秀区广深铁路以北区域,管控时间自11月14日0时起至11月18日24时。
三、全区社区、小区、机团单位、大院、企业、公共场所等各类场所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3日
海报设计:曹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