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评估,决定自11月13日0时起,对风险区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24个
新市区街道:
文林小区2号楼2单元、7号楼1单元;
翰林苑二期门卫室、9号楼1单元、26号楼2单元;
汇枫小区11号楼2单元;
明盛嘉苑小区6号楼4单元;
怡海玫瑰园小区36号楼3单元;
御景湾小区12号楼2单元;
凯旋城小区13号楼3单元;
棉纺巷078号;
观景台小区5号楼1单元;
文景苑小区12号楼3单元;
啤酒厂家属院小区7号楼4单元。
南苑街道:
博园小区11号楼2单元、12号楼5单元;
客运站小区1号楼1单元;
机械小区3号楼2单元;
黄河路建材市场062号;
郑州北路18号。
虹桥街道:
北京北路25号、830号;
塔城北路460号;
新华书店家属楼1号楼1单元。
二、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50个
奎河街道:
金穗园小区;
泽惠园小区8号楼除高风险单元外的其他单元。
虹桥街道:
阳光小区3号楼4单元;
新华书店家属楼1号楼除高风险单元外的其他单元;
虹桥街道(包含幸福小区、博雅小区、和平花园、解放路社区平房区、明珠小区、美丽园小区、和谐小区、和平小区、水榭名苑小区廉租房、林场家属楼、博馨苑小区、人民医院家属楼、虹桥小区、金盾小区、水榭名苑小区、老市委家属楼、宜居小区、团结路社区平房区2区)。
新市区街道:
华府商业街006号、178号;
景源房产门面房;
汇景花园小区;
瑞邦丽景小区;
彩虹城小区17号楼;
汇枫小区11号楼;
文林小区2号楼、7号楼除高风险单元以外的其他单元、22号楼2单元;
翰林苑二期9号楼、13号楼、26号楼除高风险单元以外的其他单元;
明盛御景小区14号楼除高风险单元外的其他单元;
明盛嘉苑小区6号楼、27号楼除高风险单元外的其他单元;
怡海玫瑰园小区36号楼除高风险单元外的其他单元;
颐和小区1号楼除高风险单元外的其他单元、
文泽苑小区22号楼2单元、虹建超市、文泽苑北门1-19商铺;
御景湾小区12号楼除高风险单元外的其他单元;
天山弗莱明戈4号楼除高风险单元外的其他单元;
凯旋城小区13号楼除高风险单元以外的其他单元;
观景台小区5号楼除高风险单元外的其他单元;
文景苑小区12号楼除高风险单元外的其他单元;
啤酒厂家属院小区7栋除高风险单元外的其他单元;
南苑街道:
博园小区3号楼;
博园小区6号楼、11号楼、12号楼除高风险单元外的其他单元;
机械小区3号楼除高风险单元以外的其他单元;
客运站小区1号楼除高风险单元以外的其他单元;
怡景小区9号楼2单元、13号楼2单元;
南苑街道(包含安达倾城片区、清华园小区、路园小区、电北小区、春晖巷、城建小区、园丁小区、监狱及物资局平房区、家和小区、文心巷、电力南院小区、育才巷)。
西城区街道:微小创业企业园除高风险外的其他区域。
哈图布呼镇:王府小区6号楼除高风险单元外的其他单元、乌苏查次村361号、北京东路创业巷11号。
八十四户乡
乌苏市联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宿舍
三、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划定风险区域内的广大居民,请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认真开展个人健康监测,主动配合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如有发热、咽干、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备,不主动报备造成重大风险隐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乌苏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2日
来源:乌苏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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