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最新通报
2022年11月13日0—24时,河北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5例,其中石家庄市3例、沧州市2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84例,其中石家庄市541例、秦皇岛市58例、廊坊市25例、张家口市16例、邯郸市16例、沧州市9例、保定市8例、衡水市5例、邢台市3例、容城县2例、承德市1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4例。
截至11月13日24时,河北省现有确诊病例12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2207例。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14日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
通 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结合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地、活动轨迹、停留时间等因素,经专家研判,决定将全区15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裕强街道(2个)市公交五公司宿舍1号楼1单元,位同新村西区北1号楼2单元、4号楼1单元、11号楼3、4单元、多层4号楼4单元;
2.建通街道(4个)盛邦花园八区5号楼,逸景园7号楼2单元;蓝湾家园小区1号楼1单元,孙村长宏锦园一区1号楼1单元;
3.裕翔街道(1个)文河小区2号楼;
4.裕华路街道(2个)水文地质勘察院宿舍7号楼1单元(青园街199号),省博物馆宿舍1号楼4单元(青园街264号);
5.方村镇(2个)融创臻景园1号楼2单元、3号楼1单元、4号楼2单元,众美廊桥四季B区15号楼2单元,
6.裕兴街道(1个)天海誉天下C区17号楼2单元;
7.东苑街道(1个)华药六区6号楼1单元;
8.槐底街道(1个)商业银行宿舍1单元;
9.裕东街道(1个)测绘局生活区1号楼2单元、2号楼4单元、3号楼2单元(东岗路287号)。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4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石家庄市裕华区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11月14日
石家庄市长安区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关于划定、调整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自11月14日起,对石家庄市长安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划定、调整,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划定为高风险区(9个)
1.长丰街道(4个):保利花园D区2号楼2单元、7号楼2单元,祈福悦城A区2号楼,保利花园F区1号楼1单元,沿西小区9号楼1单元;
2.广安街道(4个):棉三生活区53号楼3单元,官鲤公寓3号楼1单元,谈南路一印宿舍6号楼1单元,冠诚苑2号楼1单元;
3.南村镇(1个):南村镇南村社区西北大街片区。
二、调整为低风险区(5个)
1.桃园镇(2个):肖家营小区15号楼,半岛名邸回迁区6号楼;
2.胜北街道(1个):柳阳佳园1号楼;
3.广安街道(1个):棉四小区42号楼;
4.建安街道(1个):华平苑8号楼。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护措施,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4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11月14日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桥西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划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将长兴街道华柴西王生活区201栋1单元、206栋2单元;东华街道中山华府丁香院17号楼;西里街道尚品佳苑北区10号楼;彭后街道平安大街96号五所西院6号楼;汇通街道塔坛国际商贸城11号写字楼;苑东街道悦享天地商务楼共6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
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疫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本通告自11月14日起执行。
石家庄市桥西区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11月14日
关于划定和调整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桥西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划定、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划定高风险区(141个)
苑东街道长城小区5号楼1单元、8号楼5单元,长城小区西区5号楼2单元,国土中心家属院3号楼1单元,郁金香小区2号楼1单元,碧桂园天汇1号楼、9号楼1单元,大谈裕园13号楼2单元;
东风街道剧二宿舍8号楼2单元,3302南区33号楼2单元、42号楼1单元,都景园2号楼3单元,法院宿舍3号楼2单元,石门商务D座,金正君庭4号楼B座、5号楼2单元,梆子剧院宿舍1号楼1单元,休门街119号院5号楼2单元,东风小区4号楼2单元,平安小区30号楼2单元,新嘉浓茶城;
西里街道省工会宿舍3号楼2单元,闻喜小区6号楼1单元,建国北区13号楼4单元、付6号楼4单元,建国南区12号楼2单元,容园2号楼1单元,谊联街文教局宿舍2单元,西城支行宿舍3号楼4单元,城角庄南区20排3号,时光园8号楼,北杜新区2号楼4单元、北杜新区2排东;
友谊街道西里小区富华园26号楼3单元,中南街10号院3号楼1单元,裕华区物资局宿舍2单元,煤炭厅宿舍4单元,商贸局宿舍2号楼1单元,西里小区17号楼3单元,长丰园西54号楼4单元,棉麻宿舍1号楼3单元,国防建宿舍3单元,五十四所生活区大院75号楼1单元,西里乡政府宿舍2号楼1单元,省物资局宿舍4单元,市场园东园60号楼3单元,天蕴家园2单元,种子公司宿舍2单元,恩济里1号楼1单元、6号楼,国土厅宿舍西单元,谊北路69号院郊区水电站宿舍2单元,和平佳苑小区;
留营街道良城逸园小区,南简良17号楼1单元,幸福城B区2号楼,西简良中区7栋4号楼,相聚园饭店,联邦外国语学校;
维明街道金鼎公寓3单元,线务站街4号房管局宿舍西楼4单元,文教局宿舍1号楼1单元,裕华西路53号办公楼;
东里街道恒大城7号楼2单元、恒大华府20号楼1单元,白金公寓1号楼,房管局宿舍4号楼2单元,永育胡同,光明日化宿舍1号楼1单元,缔景城7号楼,东里苑2号楼;
彭后街道华夏家园B区西院24号楼,元北小区1号楼,鸿锐大厦,棉七宿舍4号楼,华基君程2号楼;
汇通街道东安小区6号楼,塔谈新村9号楼2单元、12号楼1单元,华城绿洲B区11号楼4单元;
新石街道新石小区33号楼1单元、44号楼4单元,西三教旧村西区(维明大街以西),祥云国际东区2号楼3单元、8号楼2单元,瑞盛家园14号楼1单元,中苑小区29号楼2单元,瑞嘉花园1号楼2单元、2号楼1单元;
红旗街道天伦锦城四区24号楼2单元;
南长街道南街9号2单元,中南小区8号楼2单元;
休门街道天禧府3号楼1单元、5号楼1单元,汇翠家园;
中山街道检察院宿舍1号楼1单元,铁路22宿舍1号楼1单元;
东华街道中山华府玫瑰院11号楼2单元、12号楼、14号楼,启新商务大厦,光明路3号院2号楼6单元,天滋嘉鲤南区4号楼2单元、6号楼,天滋嘉鲤北区3号楼2单元、4号楼、5号楼、6号楼2单元,恒润家园2号楼3单元,中山华府百合院1号楼2单元、2号楼1单元、7号楼2单元,中山华府海棠院3号楼1单元、4号楼1单元、6号楼1单元、9号楼2单元,煤市路74号2号楼2单元,光明路39号院1号楼2单元、2号楼5单元,光明路8号院,铁三宿舍1号楼4单元、2号楼、3号楼1单元,中山华府丁香院13号楼2单元、14号楼2单元、15号楼1单元、16号楼,光明路3号院2号楼5单元,和瑞家园2号楼3单元;
振头街道天佑家园6号楼,新大院1号楼1单元,交管局宿舍3单元、4单元,海棠家园5号楼1单元、6号楼1单元,翰林观天下三期27号楼3单元,臻石翠园2号2单元,地税局宿舍6号楼1单元,鑫界高层3号楼1单元,红旗印刷厂,金石工业园区加速器工地。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
二、调整低风险区(1个)
将红旗街道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护措施。
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疫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本通告自11月13日起执行。
石家庄市桥西区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11月13日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初筛阳性人员活动轨迹等因素,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鹿泉区以下6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李村镇李村金碧花园3、4、5号楼,李村镇李村东至西环路、西至邮电街、南至友谊街西六巷、北至镇前大街;李村镇闫同村昌盛街东一、二巷,裕祥路39号;寺家庄镇平北村安天街4、5、6巷,民通街9、10、11巷;获鹿镇四街棉麻宿舍;铜冶镇海龙湾7号楼2单元;铜冶镇安联青年城3号楼2单元。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3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石家庄市鹿泉区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11月13日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无极县以下4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
西城区华瑞国际城15号楼;郭庄镇王家营村、甄家营村、姚家营村。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4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无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4日
石家庄市藁城区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结合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地、活动轨迹、停留时间等因素,经专家研判,决定将增村镇增村;张家庄镇张家庄村、大丰化村,共3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除上述区域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3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石家庄市藁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3日
关于划定和调整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
通 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新华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划定、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划定高风险区
将新华区杜北街道东营润佳花园小区5号楼1单元、10号楼1单元 ,陈村小区5号楼1单元,御江南小区37号楼1单元,西营上水园13号楼2单元、19号楼3单元、19号楼4单元、20号楼3单元,新华路街道龙城公寓,革新街道新合作城市广场c座18-20层,天苑街道天苑小区B2号楼1单元、C4号楼2单元、C12号楼1单元、G7号楼5单元、D8号楼4单元、B10号楼3单元,方达小区1号楼4单元,弘石湾B2号楼3单元,水尚嘉苑1号楼1单元,宁安街道车辆厂四宿舍22号楼1单元 ,石岗街道柏林北区10号楼4单元,12号楼1单元,13号楼3单元,29号楼1单元,29号楼2单元,赵陵铺路街道锦绣乾城1号楼3单元,锦绣乾城4号楼2单元,赵一街新区20号楼1单元,赵一街东区10号楼1单元,北郡B区19号楼1单元共21个楼栋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
二、调整低风险区
将新华区街道宁安小区,赵陵铺路街道都市阳光小区,杜北街道乾园小区,杜北街道南高基小区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护措施。
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疫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通告自11月13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石家庄市新华区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
2022年11月13日
关于划定和调整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
通 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结合初筛阳性人员活动轨迹等因素,经专家研判,决定将长寿街道新幸家园3号楼1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除上述区域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护措施。
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3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新乐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3日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自11月13日起,将西洋村,小邯村,西咬村,南白店村,南圣板村,新城铺村,曲阳桥鑫源名邸2号楼1单元,北关景城2号楼2单元、8号楼2单元、9号楼,西柏棠村,嘉冠尚城小区2号楼2单元、3号楼2单元,胜利街小区一期3号楼3单元、4号楼3单元,西邢家庄村,壹江城小区9号楼3单元,江南鸿郡小区,上水屯村,柳树科村,南王庄村,李家庄村,牛家庄村,曹村划定为高风险区,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正定县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11月13日
邯郸市邯山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
通 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14日起,将邯山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高风险区(2个)
1.邯山区兴华路街道海河院1号楼2单元。
2.邯山区马庄乡启信大厦4层。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范措施。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4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邯山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邯郸市丛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14日零时起,将丛台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2个)
1、 丛台区光明桥街道建业小区19号楼3单元
2、 丛台区兼庄乡西军师府村
二、高风险区(共5个)
1、丛台区柳林桥街道柳颐竹园小区9号楼3单元
2、丛台区四季青街道勇峰新村东南区2条巷
3、丛台区丛西街道祥居苑小区5号楼1单元
4、丛台区光明桥街道建业小区19号楼3单元
5、丛台区兼庄乡西军师府村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范措施。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4日零时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邯郸市丛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1月13日
沧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划定新华区、运河区、沧县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专家组研判,现就新华区、运河区、沧县风险区域划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新华区枫尚国际小区3号楼1单元、新华区欣欣家园小区9号楼4单元、新华区百合世嘉小区6号楼1单元、新华区百合世嘉小区18号楼4单元、新华区小赵庄乡邓官屯村、运河区国风南大道16号沧州师范学院学生宿舍5号楼、沧县纸房头乡大渡口村、沧县捷地乡捷地村、沧县杜林乡西街村划为高风险区。
请风险区内居民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3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沧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13日
来源:人民网河北频道综合沧州发布、邯郸发布、石家庄裕华发布、石家庄健康长安、石家庄桥西发布、正定发布、新乐市发布等
编辑:方 童
责编:付兆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