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忻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部关于调整高、中、低风险区域范围的通告(2022年第31号)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忻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部决定,对全区疫情防控高、中、低风险区域范围进行调整,自通告发布之时起立即按新调整后的高、中、低风险区域实行分类管理,调整后的高、中、低风险区域具体如下:
一、高风险区62个
1.和平东街和平新村小区6号楼;
2.和平街开莱欣悦购物广场20层领秀风尚KTV(欣悦店);
3.建设北路华联房地产公司(团结街与建设路交叉口东南角锦玉苑小区底商);
4.云中北路云中商贸广场;
5.花园街泛华幸福里12号楼1单元29层美容院;
6.利民东街铁路技校宿舍小区;
7.长征街街道张家庄村南大街102号住所周边50米范围;
8.云中路和平街玻璃厂日丰管店;
9.花园街泛华公馆10号楼;
10.长征街街道樊野村杜家山街8组138号住所周边50米范围;
11.新云东街南侧福祥小区;
12.七一北路公路局宿舍小区;
13.云中北路御景园小区1号楼;
14.七一南路吉祥小区1号楼、6号楼、9号楼;
15.健康西街药材公司宿舍小区;
16.健康东街忻纺宿舍小区;
17.健康东街北方中学校区;
18.长征街忻州六中家属宿舍小区;
19.东楼乡西楼村喜凤家宴饭店周边50米范围;
20.雁门大道万福家园小区2号楼1单元、3号楼1单元;
21.怡居苑社区A区5号楼;
22.慕山路秀君苑小区;
23.旭来街街道后秦村村委会东一巷以西、楼子巷以东、东西大街以北、葫芦头巷以南区域范围内;
24.和平东街忻州一中学生宿舍区;
25.团结东街粮运驾校对面酒厂居民小区;
26.北义井乡曹家庄村(含金铬公司厂区);
27.忻州高级技工学校校区;
28.忻州市体育学校校区(五环大楼七层);
29.通岗南路紫玉苑小区3号楼;
30.新云东街东方新天地小区1号楼、2号楼、3号楼;
31.和平广场园林服务中心;
32.国力三期10号楼、17号楼;
33.慕山路慕山小区4号楼;
34.气象北巷嘉苑二期1号楼;
35.和平东街与云中路交叉口玻璃厂宿舍11号楼、17号楼;
36.建设路市国土局宿舍;
37.健康南巷康泰小区1号楼;
38.气象北巷玫瑰园小区2号楼、5号楼、14号楼;
39.师院西巷忻州师院家属楼10号楼;
40.公园东街华御园小区3号楼;
41.团结街鸿禧苑3号楼;
42.东楼乡南肖村364号周边50米范围;
43.合索镇北合索村众星驾校后院项目部;
44.利民东街与云中路交叉口农行宿舍;
45.云中路小学门口大众水暖门市部;
46.雁门大道和谐苑小区;
47.健康西街健康小区4号楼3单元;
48.九原东街开莱国际小区B区5号楼2单元;
49.建设北路阳光小区8号楼2单元;
50.公园东街恒隆帝景2号楼2单元;
51.长征街君华苑5号楼(高)2单元、15号楼1单元;
52.新云街新云社区12号楼1单元;
53.七一南路农机校宿舍1号楼4单元;
54.气象北巷康乐小区12号楼1单元;
55.温泉大街荣钰苑12号楼1单元;
56.九原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
57.气象北巷鑫苑小区1号楼;
58.三交卫生院;
59.华荣区19排107号;
60.七一北路鹏宇大厦2号楼;
61.健康西街56号;
62.云中路云中庄园8号楼1单元。
防控要求:高风险区内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在实施封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核酸检测,由工作人员上门采样,居民一律在自家门口接受采样、一户一管,一天两检,间隔在12小时以上。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除封控前24小时内完成一次区域核酸检测。高风险区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中风险区;再连续3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中风险区40个
1.雁门大道万福家园小区内除2号楼1单元、3号楼1单元以外区域;
2.云中北路御景园小区内除1号楼以外区域;
3.新建北路以东、团结东街以南、云中北路以西、和平东街以北区域内,除和平新村小区6号楼、云中路和平街玻璃厂日丰管店、玻璃厂宿舍11号楼和17号楼、和平广场园林服务中心以外区域;
4.云中北路以东、雁门大道以南、和平东街以北、北同蒲线以西区域内,除张家庄村南大街102号住所周边50米范围和云中商贸广场以外区域;
5.花园街幸福里小区内除12号楼1单元29层美容院以外区域;
6.花园街泛华国际公馆内除10号楼以外区域;
7.长征街街道樊野村庄区域内除杜家山街8组138号住所周边50米范围以外区域;
8.忻师西巷以东、忻中南巷以南、新建南路以西、健康东街南侧商铺以北区域内,除北方中学校区和忻纺宿舍小区以外区域;
9.七一南路西吉祥小区内除1号楼、6号楼、9号楼以外区域;
10.东楼乡西楼村庄区域内除喜凤家宴饭店周边50米范围以外区域;
11.怡居苑社区A区内除5号楼以外区域;
12.旭来街街道后秦村除村委会东一巷以西、楼子巷以东、东西大街以北、葫芦头巷以南区域以外区域;
13.和平东街忻州一中校区除学生宿舍以外区域;
14.长征街忻州六中校区;
15.通岗南路紫玉苑小区除3号楼以外区域;
16.新云东街东方新天地小区除1号楼、2号楼、3号楼以外区域;
17.国力三期除10号楼、17号楼以外区域;
18.慕山路慕山小区除4号楼以外区域;
19.气象北巷嘉苑二期除1号楼以外区域;
20.七一路体育场西侧五环大楼;
21.健康南巷康泰小区除1号楼以外区域;
22.气象北巷玫瑰园小区除2号楼、5号楼、14号楼以外区域;
23.师院西巷忻州师院家属楼除10号楼以外区域;
24.公园东街华御园小区除3号楼以外区域;
25.团结街鸿禧苑小区除3号楼以外区域;
26.东楼乡南肖村除364号住所周边50米范围以外区域;
27.合索镇北合索村众星驾校周边50米范围;
28.云中路小学门口大众水暖门市部周边50米范围;
29.健康西街健康小区4号楼除3单元以外区域;
30.九原东街开莱国际小区B区5号楼除2单元以外区域;
31.建设北路阳光小区8号楼除2单元以外区域;
32.公园东街恒隆帝景2号楼除2单元以外区域;
33.长征街君华苑5号楼(高)除2单元以外区域,15号楼除1单元以外区域;
34.新云街新云社区12号楼除1单元以外区域;
35.七一南路农机校宿舍1号楼除4单元以外区域;
36.气象北巷康乐小区12号楼除1单元以外区域;
37.温泉大街荣钰苑12号楼除1单元以外区域;
38.气象北巷鑫苑小区除1号楼以外区域;
39.七一北路鹏宇大厦除2号楼以外区域;
40.云中路云中庄园8号楼除1单元以外区域。
防控要求:中风险区内采取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在实施封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核酸检测,由工作人员统筹安排以户排队采样,等候人员不得超过2户成员,相互之间保持2米距离。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检测结果确定。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中风险区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三、低风险区
忻府区除上述高、中风险区域以外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
防控要求:低风险区内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管控措施。低风险区内人员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跨区流动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扫码、戴口罩等措施。
风险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忻州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或忻府区防控办电话0350-2020518。
忻州市忻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部2022年11月13日
忻州市忻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部关于11月14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年第30号)
为有效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针对忻府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部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11月14日上午7:00—14:00(14:00前必须完成样本转运)。
二、采样地点
村(居)民各自所居住村(小区)就近设置的采样点(台)。
三、检测对象
忻府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四、注意事项
(一)居家隔离人员和集中隔离点隔离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检测,不进行现场采样。
(二)参与疫苗接种工作和72小时内已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
(三)高风险区内的居民准备好本人居民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由采样人员上门采集,一日双检,间隔不少于12小时。
(四)中风险区内的居民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在各自小区院内,由社区工作人员统筹安排,自觉有序保持2米以上距离排队采集,常态化排队等候的居民不得超过2户家庭成员。
(五)低风险区内的广大居民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全程佩戴口罩,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在本居住小区内采样,自觉有序保持2米以上距离排队,常态化排队等候的居民不能超过10人,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
(六)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卧病在床、孕妇、婴幼儿及出行有困难人员等,请及时与村(社区)工作人员联系,由工作人员上门采集。
(七)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要提前报告所在村(社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请广大居民继续保持静默状态,积极配合做好此次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忻州市忻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部2022年11月13日
来源:首善忻府 忻府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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