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原县核酸检测结果的通告
五防指通告〔2022〕185号
按照五原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2022年11月14日,五原县对主城区和隆兴昌镇、胜丰镇、和胜乡(建丰农场)、套海镇、复兴镇、新公中镇、塔尔湖镇、银定图镇、天吉泰镇、荣丰办事处、丰裕办事处范围内居住的居民群众组织开展了核酸检测,共完成样本采集202119人,社会面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在隔离管控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检出阳性感染者3人。
在呼和浩特市返县隔离管控人群核酸检测中检出阳性感染者1人。
特向社会通告。
当前,全县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居民群众及时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各类通告、公告和权威信息,了解掌握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政策调整,继续支持、配合全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转发、不评论,自觉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等个人防护措施。在此期间给广大居民生产生活造成的不便,希望大家包容和理解。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五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4日
五原县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的通告
五防指通告〔2022〕186号
鉴于近期多轮核酸检测社会面无筛查阳性感染者,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五原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即时起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居民在落实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前提下有序流动,非必要不离开五原县。确需离开的,需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离开。
二、各类商超、宾馆、药店、诊所、快递及其他市场主体在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后有序恢复营业。
三、各类餐饮单位堂食要隔位就坐,接待人数不超过标准接待量的50%,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暂停大型宴会、广场舞、健步走等聚集性活动。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未经指挥部批准不得举办大型会议、论坛、展会。
四、各类药店严格按照实名登记要求销售四类药品。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症状者,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联系电话:15647811362、5580390),并如实向接诊医生告知个人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由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防控措施后恢复运营。
六、各类电影院、健身房、KTV、网吧、图书馆、游泳馆等人群密集密闭场所暂缓营业。
七、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继续暂停培训;养老院、福利院、监所、救助管理机构继续封闭管理;各类宗教场所暂停开放、暂停一切宗教活动。
八、教育主管部门及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全县疫情防控形势适时恢复线下教学。
九、从严从紧落实单位、企业(个体)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本单位、本企业(个体)人员和场所的出入管理、核酸检测、个人防护、测温验码和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安排专人严格查验一码一卡一报告(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督促进店人员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查验场所码、保持2米安全距离等措施,因单位、企业(个体)失管失控造成疫情风险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十、从严从紧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全面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因行业监管不到位造成疫情风险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一、从严从紧落实家庭及个人自我防护责任。广大群众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全程接种疫苗,科学戴口罩,履行好疫情防控义务,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故意不报或瞒报旅居史和接触史、故意绕行躲避检查的人员,将视情节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广大居民群众要持续增强风险意识,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守住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五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4日
来源:五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乔鸿 校对:贺诗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