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风险提示
(第515期)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广大市民疫情防范风险意识,现提出如下风险提示:
一、11月15日,全国本土新增确诊病例1568例(含450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18567例,涉及31个省份。11月15日0—24时,内蒙古自治区新增本土确诊病例82例,其中呼和浩特市73例、赤峰市5例、乌兰察布市1例、鄂尔多斯市3例;无症状感染者1194例,其中呼和浩特市1057例、包头市18例、呼伦贝尔市1例、兴安盟1例、通辽市45例、赤峰市16例、锡林郭勒盟5例、乌兰察布市33例、巴彦淖尔市2例、乌海市2例、阿拉善盟14例。
二、各地要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强商超、餐厅、宾馆、景区等重点场所和其他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的管理,落实重点公共场所主体责任,配备足够的口罩、洗手液、手消毒剂等消毒防护用品;建立健康监测制度,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登记,对进入场所的工作人员和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蒙e通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正常者方可进入;增加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扶梯扶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降低疫情输入的风险。
请广大市民按照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群防群控,严防疫情在我市的发生蔓延。
呼伦贝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1月16日
长按图片进入国务院客户端
查看全国高、低风险区
来源:呼伦贝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编:敖拓斌 美编:王子璇
监审:李金田
监制:付惺
总监制:苏德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呼伦贝尔日报》官方微信
点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