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临夏路街道付家巷11号、
临夏路街道雷坛河98号、
临夏路街道中山路253号、
临夏路街道中山路261号桥门大厦南楼、
临夏路街道西城巷22号、
盐场路街道盐场路210号、
盐场路街道盐场路326号、
盐场路街道云府158小区4号楼、
盐场路街道陇能家园B区16号楼、
盐场路街道陇能家园C区18号楼、
东岗街道东岗镇45号、
东岗街道雁儿湾路223-2号酒钢小区2号楼、
东岗街道东岗东路343号金城天华小区3号楼、
伏龙坪街道杨家沟148-150号、
伏龙坪街道伏龙坪路12—16号、
雁南街道雁滩路3096号、
雁南街道雁南路1783号安居小区6号楼4单元、
雁南街道雁南路2039号、
雁南街道雁西路165号、
雁南街道团结路9-13号单号、
雁南街道滩尖子村226号、
雁南街道滩尖子村429号、
雁南街道雁滩路3455号金雁花园4号楼3单元、
团结新村街道南砖瓦窑63-197号、
皋兰路街道榆中街104号、
皋兰路街道郑家台124号、
皋兰路街道民主西路220号西北弘居民楼、
酒泉路街道鼓楼巷50号、
东岗西路街道农民巷247号、
东岗西路街道一只船南街49号、
东岗西路街道一只船南街72号、
东岗西路街道东岗西路550号、
东岗西路街道甘南路41号、
东岗西路街道一只船南街43号、
东岗西路街道东岗西路538号、
铁路东村街道铁路新村东街991号福苑小区48号楼、
青白石街道碧桂园天麓山南苑23幢、
青白石街道碧桂园剑桥郡12幢、
焦家湾街道嘉峪关东路379号佳裕一小区31号楼1单元、
白银路街道甘家巷(83号、85号)、
广武门街道南滨河东路347号、
广武门街道金昌北路43号、
广武门街道广后街22号、
广武门街道大教梁14号、
拱星墩街道新源片区(段家滩路28号、52号、56号、166号、184号—1、184号—2、190号、192号、196号)自建房片区、
拱星墩街道焦家湾264号、
拱星墩街道段家滩路1285号矿灯厂家属院续9号楼、
草场街街道盐场路403号新区4号楼、
草场街街道北滨河路50号安兴大厦、
草场街街道东李家湾10号、
草场街街道佛慈大街500号易大天地1号楼1单元等51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兰州市城关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兰州市城关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广武门街道南滨河东路507-515号(单号)、
雁北街道雁西路543号、
雁北街道天水北路1258号、
火车站街道红西路259号10号楼4单元、
临夏路街道付家巷46-60号(双号)、
东岗街道东岗镇村社区店子街26号东岗物流院内司机公寓等6个区域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兰州市城关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兰州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划定高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金科路社区合兴嘉园2号楼2单元、
大名城悦府2号楼;
西平路社区大名城D区8号楼2单元、
大名城D区6号楼2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域。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兰州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兰州市西固区新增2个高风险区
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今晚发布公告表示,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专家组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15日起,将西固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具体如下:
1、西固城街道西固巷60号新陇城市广场负1层-7号一零八生鲜超市;
2、柳泉镇东坪村1号至548号及拉机湾区域。
来源: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网站、央视新闻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责任编辑:杨阳
监审:穆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