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昨日新增本土307+8576!广州七区发布最新通告

据健康广东官方微信号11月17日消息,11月16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07例(广州275例、深圳6例、韶关1例、河源1例、惠州1例、中山2例、阳江2例、湛江3例、肇庆15例、清远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576例(广州8486例、深圳1例、珠海8例、佛山18例、韶关1例、惠州1例、东莞29例、中山2例、江门3例、阳江3例、湛江2例、茂名4例、肇庆17例、揭阳1例);另有939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广州914例,珠海1例,汕头1例,东莞19例,中山1例,茂名2例,清远1例)。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0例(广州3例,深圳5例,中山2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2例(广州2例,深圳3例,珠海2例,佛山2例,东莞2例,江门1例)。

广州七区最新通告

图片来源:摄图网-501005985

越秀区关于对光塔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措施的通报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决定自2022年11月16日起对光塔街解放中路文星阁406号(A栋)、408号(B栋)全域(含地下停车场,不含1-6楼商铺),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越秀区关于调整六榕街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报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专家研判,自2022年11月16日24时起,六榕街西华路457号、459号、461号、493号,中山六路观音庙巷2号、4号临时管控措整调整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并按照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0、31号通告执行。

海珠区关于延续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近日我区新发病例仍集中在高风险区域,为广州市新增病例的主要来源。此外,其他区域仍有散发个案。专家研判,目前我区疫情仍处于高位平台期,社区传播风险尚未完全阻断,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

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将2022年11月13日发布的《海珠区关于继续强化部分区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延续实施至2022年11月19日24时。

荔湾区关于调整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2号)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尽快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17日零时起,除高风险区以外,在我区全域实行如下防控措施:

一、加强社会面管理,住宅小区(楼宇)、城中村、产业园区、商务楼宇入口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

二、各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实施封闭管理。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暂停服务。

三、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各街道、社区加强场所码等扫码核验工作,进入以上场所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高风险区继续按照有关防疫政策执行。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黄埔区关于解除永和街、云埔街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2022年11月16日解除永和街、云埔街以下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一、永和街

希屿湾酒店所在楼栋。

二、云埔街

中海誉东花园A13栋。

番禺区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62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综合研判后决定,从2022年11月17日0时起,除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以外,在我区实施以下防控措施:

一、有序恢复全区社会面正常流动,解除临时交通管控,居民群众凭绿码通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落实全程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测温、保持适当距离等措施。跨省游客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跨省交通工具。

二、全区各类娱乐场所(KTV、卡拉OK、歌舞厅、游艺厅等)、摄影楼(工作室)、电影院、室内游泳馆、剧院、酒吧、健身房、网吧、台球厅、棋牌室、麻将馆、密室逃脱、足浴采耳店、美容按摩院、洗浴中心、室内景点、图书馆、博物馆等密闭半密闭场所暂停营业,且不得组织聚集活动。

全区不符合疫情防控或生产安全或消防安全等要求的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三、在番禺大道以西、广台高速以北的番禺区域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暂停堂食服务,可提供到店自取或外卖订餐服务,可采取独立包房(每房限1桌,每桌不超过10人,不得拼桌)供餐;校外培训机构、托育托管机构暂停经营和服务。

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的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恢复堂食服务,要求大堂不同餐桌间顾客就座后最小距离不小于1米,每桌不超过10人(登记订餐人员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进出人员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测温等措施,就餐人员离开餐桌时须佩戴口罩;校外培训机构、托育托管机构恢复正常经营服务,严格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四、旅游景区、宗教活动场所对入场人员数量进行动态调控,接待人数不得超过容载量的75%,室内场馆暂停开放,倡导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学校、幼儿园2022年11月21日起有序恢复线下教学,具体返校复课安排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六、有序恢复营业服务的各类场所必须严格落实预约、错峰、限流的要求,设立专人专岗督促落实进出人员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测温等措施。工作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严格按要求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七、以村、社区、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园区、商厦、企业等为单位,设立专人专岗,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安装必要的视频监控设备,进入人员必须落实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测温等措施。其中,城中村进出要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中证明。

压实企业、商厦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从企业、商厦、园区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全覆盖责任体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加强员工每天健康监测和管理,特别要加强对临聘、劳务派遣、时工日工等人员健康管理和防疫管理。

八、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3岁以上尤其是60岁以上的市民请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保护个人健康。

九、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康复机构、母婴保健机构等特殊场所按规定严格落实高于社会层面的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地。

十、居民群众离开番禺外出的,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的防控政策,不前往近7天内有疫情发生的地区,外出期间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并持续关注自己和同行人员的健康码。返回番禺后健康码为非绿码人员或近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临时管控区旅居史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目的地村、社区报告,按要求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要居家(酒店)等待结果,在核酸结果出来之前工作生活两点一线,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近7天内有本地新冠疫情城市旅居史的来(返)番禺人员,在进入番禺前通过穗康码微信小程序的来(返)穗申报进行健康申报,在抵穗12小时内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酒店报备,要落实三天三检,倡导在第5天、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期间工作生活两点一线,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十二、居民群众要当好个人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少出门、少串门。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要及时报告村、社区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医。村、社区活动期间,要佩戴口罩,保持1米距离。居民群众如发现被赋红码或黄码,要立即向村、社区报备。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17日0时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南沙区:到过南沙这些场所的人员,请立即报备!

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请在相关时段到过南沙区下述重点场所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联系报备,严格落实3天3检,同时配合社区(村)和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健康管理。若不如实申报,不落实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增城区关于新增风险区域的通告(2022年第80号)

新增的高风险区如下 :

1. 新塘镇久裕村裕丰路一巷(东至明和兴商场西侧巷子、南至南侧巷子、西至中牛纺织实业和东华大学暨新昌景牛仔技术中心东侧巷子、北至裕丰路的合围区域)。

2. 新塘镇坭紫村中堂路六巷(东至中堂路六巷1号、南至中堂路四巷1号、西至坭紫村村民休闲公园、北至停车场的合围区域)。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市民群众配合相关管控措施。

增城疾控提醒:到过以下重点场所的人员请立即报备并检测核酸:

增城区关于调整部分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2022年第81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7日0时起,调整新塘镇部分临时管控区域:

新塘镇顺欣广场小区9栋,调整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离开所在区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区域内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健康广东官方微信号、广州卫健委官方微信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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