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公司、广东科能工程管理公司被通报处罚

今日(11月17日),本报从广州增城区政府获悉,由于承建工程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于近日被通报处罚。

据悉,增江街四丰村至大埔围村第三轮供水主管建设工程由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建设,增江街道办事处作为代管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为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承峰(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粤1512014201516869);通过询价委托方式,选定监理单位为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陈鸿远(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00634920)。

目前该项目处于施工阶段,经检查,发现该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具体包括:

(一)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审批弄虚作假;现场发现将煤气用于焊接作业,且煤气罐与氧气、乙炔瓶混堆曝晒;抽查发现使用中的高压气瓶压力表已损坏。

(二)安全文明施工差。施工围蔽、临时用电不规范,基坑临边防护严重缺失。

(三)工程质量不满足设计要求。检查发现部分管沟回填未按图施工,未邀请相关单位进行隐蔽验收。

(四)重要岗位人员未到场履职,工程管理混乱。多次检查发现监理单位总监,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均未到场履职,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对工程关键部位及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未进行监护。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已于2022年7月28日约谈过各参建单位,但该项目质量安全问题仍然反复频繁出现,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仍未到场履职,参建单位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

针对上述不良行为,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经调查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凡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施工部位立即整改,依合同进行经济处罚。

(二)建设单位针对上述违规作业行为,对照相关规范及文件要求,根据合同条款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采取相关措施严格处理。

(三)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责任人的管理,凡是不按照合同要求到场履职的,必须严格处罚。

(四)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围蔽工作,加设警示标志,并严格按6个100%要求做好扬尘防控等工作。

(五)建设单位、质监站和主管部门根据《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实事求是,对施工、监理企业的不良行为按照履约评价、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和市场行为评价标准分别进行扣分并上传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管理系统。

(六)根据《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处理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一条第(三)、第(四)项以及第十四条第(三)、第(四)项规定对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抄送上级水务部门,对其采取严格监管措施,依法在市场准入予以重点审查。(文|中国基建报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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