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发现2例新冠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轨迹公布

本文转自【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1月18日凌晨,我市在域外来盘人员主动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通过流调排查,在其密切接触者排查管控中发现1例核酸结果异常人员。现将核酸异常人员相关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2022年11月15日

11:16 光辉出入口核酸采样点

13:00左右 一芳居宾馆

13:30左右 百都商厦(果真新鲜生鲜连锁超市No.29店)

14:26 盘锦火车站核酸采样点

15:10左右 一芳居宾馆

18:00左右 百都商厦(果真新鲜生鲜连锁超市No.29店)

2022年11月16号

8:24左右 田家街道马圈子村四组p139号(凯利食杂商店,早餐店)

10:30—11:00 麦凯乐超市

11:04—11:40 水游城万和超市

12:00左右 辽油宝石花医院核酸采样点

12:29左右 三丫手擀面(大洼区田家富田花园小区)

19:02左右 百都商厦(果真新鲜生鲜连锁超市No.29店)

19:30左右 一芳居宾馆

2022年11月17日

8:00左右 田家街道马圈子村四组p39号(凯利食杂商店,早餐店)

9:00—10:30 富百汇生鲜超市(蓝色康桥H区店)、桔子广场、香橙源生鲜连锁超市38部、兴隆台区利利鲜肉行

10:42-11:18 杰峰百货超市(生态园附近)

12:00 生态园小区肖记川味刀削面店

13:30-14:30左右 桔子广场

15:00 辽油宝石花医院核酸采样点

17:30左右 田家街道马圈子村随欣缘餐厅(随缘饭店)

18:30左右 一芳居宾馆

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请与以上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停止流动,做好个人防护,并向属地社区(村)、酒店和单位进行报备,配合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应管控措施,对不主动报备,虚报、瞒报行程,造成疫情传播的,按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碍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通知120急救车或乘坐私家车(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请全程佩戴口罩,并主动告知接触史。对不主动报备,虚报、瞒报行程,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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