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阳泉、晋中平遥疫情防控最新通报

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167号)关于晋源区调整高风险区的通告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优化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专家组研判,即日起晋源区新增高风险区8个,调整为低风险区1个。具体为:

一、新增高风险区

晋源区(8个):太原富力熙悦居2号楼、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万水物贸城一区93号商铺、万水物贸城南内区29号商铺、万水物贸城西外区13号商铺、万水物贸城西区17号商铺、万水物贸城6区77号商铺、万水物贸城5区38号商铺。

高风险区内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封控措施。在实施封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检测结果确定。高风险区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调整为低风险区

晋源区(1个):绿地世纪城2期7号楼。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低风险区内人员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跨市流动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166号)关于太原市新增病例情况的通告

11月16日18:00—17日18:00,太原市新增确诊病例(轻型)11例、无症状感染者56例,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病例241,女,居住于小店区翰林华府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42,男,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43,女,居住于迎泽区颐园小区,五育中学(羊市街校区)学生,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44,男,居住于杏花岭区宝地家园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45,女,居住于小店区翰林华府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46,男,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47、248,均居住于万柏林区中海国际社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均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49,女,居住于杏花岭区德祥六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50,女,居住于小店区长风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51,女,居住于小店区平阳路北园街御龙庭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52,女,居住于杏花岭区半坡西街6号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53,男,居住于小店区南内环小区,五育中学(羊市街校区)学生,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54,女,居住于迎泽区青年路19号省团校宿舍,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55、256,均居住于小店区恒大绿洲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均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57,男,居住于杏花岭区伞儿树村小沟坡东街60号,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58,男,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59,女,居住于迎泽区桃园三巷惠民北巷11号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60,女,居住于小店区裕丰花园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61,女,居住于小店区营盘街道狄村北街刚玉生活一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62,女,居住于小店区西贾村,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63,女,居住于迎泽区新城南街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64,女,居住于迎泽区南海街北三巷二号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65,男,居住于小店区裕丰花园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66,女,居住于晋源区义井13号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67,男,居住于万柏林区中海国际社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68,女,居住于迎泽区桃园四巷北1条,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69、270,均居住于小店区长治路280号,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均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71,女,居住于万柏林区龙隐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72,女,居住于万柏林区学院国际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73,女,居住于杏花岭区天地坛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74,男,居住于万柏林区香悦澜溪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75,男,居住于万柏林区和平北路西二巷,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76,男,居住于杏花岭区瑞生佳园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77,男,居住于万柏林区新庄南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78,女,居住于晋源区万科金域蓝湾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79,女,居住于杏花岭区半坡西街60号,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80,女,居住于杏花岭区胜利街306号,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81,男,居住于杏花岭区七府苑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82,女,居住于小店区电建二公司宿舍,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83,女,居住于小店区南内环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84,男,居住于万柏林区中海国际社区工地宿舍,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85,男,居住于小店区汇丰国际小区,五育中学(羊市街校区)学生,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86,女,居住于迎泽区桃园三巷林业厅宿舍,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87,女,居住于迎泽区宝佳丽景花园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88,男,居住于迎泽区桃园四巷北1条15号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89,女,居住于小店区嘉隆明城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90,男,居住于小店区平阳景苑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91、292,均居住于小店区合生御龙城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均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93,男,居住于小店区恒大翡翠华庭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94,男,居住于小店区嘉隆明城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95,女,居住于小店区马练营村,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96,女,居住于小店区无线电一厂宿舍,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97,男,居住于小店区世纪雅园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98,女,居住于迎泽区海边街8号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99,女,居住于万柏林区中海国际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00,女,居住于杏花岭区典膳所小区,五育中学(羊市街校区)学生,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01、302,均居住于万柏林区中海国际社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均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03,男,居住于小店区狄村北街刚玉生活一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04,男,居住于迎泽区水西门26号,五育中学(羊市街校区)学生,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05,男,居住于迎泽区水西关10号海外进出口宿舍,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06,男,居住于杏花岭区半坡东街9号楼,五育中学(羊市街校区)学生,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07,男,居住于小店区电建2公司宿舍,五育中学(羊市街校区)学生,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请广大市民增强自我健康管理意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少聚集、少聚会、少聚餐,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太原市迎泽区关于对庙前街道、文庙街道实行临时静默管理的通告

为应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经疾控中心专家研判,迎泽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自2022年11月18日0时开始,对庙前街道、文庙街道实行临时静默管理。

静默管理期间,全体居民非必要不出门、不流动,在社区组织引导下有序开展核酸采样。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线下营业。每户居民每天可安排1人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外出1次在管控区域内就近采买生活物资(高风险区除外)。

以上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并通过官方信息发布。静默期间对大家出行和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请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迎泽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太原市杏花岭区关于对涧河街道、中涧河镇实施临时静默管理的通告

近日涧河街道、中涧河镇在辖区区域核酸检测中连续检出多例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波及范围较广,存在传播扩散风险。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杏花岭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自2022年11月18日起对涧河街道、中涧河镇范围实施临时静默管理,后续视疫情发展情况动态调整措施。

临时静默管理期间,全体居民非必要不出门、不流动,在社区(村)组织引导下有序开展核酸采样,所有经营场所(除物资保供单位外)暂停营业。

太原市杏花岭区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阳泉市矿区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疫情传播,现就我区加强疫情防控管理通告如下: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自2022年11月18日零时起至11月19日24时止,本区居民(村民)非必要不出区(贵石沟街道除外),如确需离开矿区,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避免前往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出门全程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尽量减少前往人员聚集性和封闭性场所活动,严格遵守有关防控规定,按照要求及时主动参加核酸采样,配合疫情防控管理。

阳泉市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晋中市平遥县关于有序解除静态管理的通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以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判,现将有序解除静态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解除静态管理

自2022年11月18日8时起,县域(卜宜乡全乡和所有高风险区除外)解除静态管理,实行解封不解防,严格落实低风险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管控措施。

二、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各村、小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测温、扫验码、验证、戴口罩疫情防控四要素。

(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根据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复学;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所有线下课程和集体活动继续暂停。

(三)麻将馆、网吧、KTV、酒吧、影剧院、游戏厅、台球厅、室内健身场所、美容院、洗浴、按摩、桑拿等封闭场所暂缓开放。

(四)农贸市场、餐饮饭店、商场超市、各类门店等经营性场所,在严格落实四要素查验、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营业。暂不开放堂食。

(五)室外公共活动场所在落实限流、预约、错峰和严格查验四要素的前提下可有序开放。

(六)公交、客运车辆在严格执行扫场所码、查验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恢复运行。

(七)公众要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少聚集、少聚会、少聚餐,勤洗手、常通风,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八)本轮疫情违反防疫规定被强制关停的各类市场主体,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恢复正常营业。

(九)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

坚决做到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其他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制度,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加强聚集性活动的现场督查管理,切实将疫情防控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四、优化核酸检测

(一)便民核酸检测点恢复正常采样,在为群众提供免费、自愿、方便的核酸检测服务的基础上,对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查验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来(返)平人员及货车要主动配合防疫工作,不隐瞒行程、不规避检查,离平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平人员须执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10项35条实施意见的规定,货车司乘人员实行第一落点核酸检测,分类管控、闭环管理。

(三)红码、黄码人员及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已纳入管控的人员,按照相关管控规定严格执行。

感谢全县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群众继续保持清醒认识、理性心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共同守护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平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晋中市平遥县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

平遥县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八)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以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从2022年11月18日8时起,调整风险区如下:

1、段村镇段村,古陶镇北城新庄村,城西街道富瑞一期二期小区,城东街道秋雨二期小区、城南小区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2、古陶镇西城村高风险区范围由整村调整为新华北街区域(东至新华北街6米道、南至新华北街西3巷、西至园丁南路、北至上西关街),铁北东街区域(东至铁北东街南6米道、南至铁北东街南2巷、西至铁北东街南4米道、北至铁北东街南4巷)。

平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平遥县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七)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以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从2022年11月17日8时起,调整以下5个区域为低风险区:

段村镇七洞村,中都乡桥头村,城西街道职教艺墅小区、永安小区,城东街道曙光花园小区

平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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