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王波
11月19日,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知》。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宁波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存在。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调整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自11月20日0时起,全市范围内居民及其他在甬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由48小时调整为72小时。未按时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重点行业人员核酸检测频次,继续按市防控办相关要求执行。
二、严格落实省外来(返)甬人员健康管理措施。本市居民非必要不出省,省外来(返)甬人员要提前填报返甬码信息,严格落实三天三检(抵甬后1.5小时内开展核酸落地检,并在第2天、第3天分别完成1次核酸检测),倡导抵甬后3天内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群密集场所和重点机构,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未按要求填报返甬码信息、未遵守落地检及三天三检防疫要求的人员,予以及时提醒,必要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三、持续开展省外来(返)甬人员大排查行动,推进大脚板+大数据联动发力,摸清辖区人口底数,及时掌握市外来(返)甬人员信息,并督促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日常健康监测人员的规范管理。
四、自11月20日0时起,KTV、歌舞厅、酒吧、艾灸馆、麻将馆、棋牌室、桌游室、健身房、游泳馆、洗浴中心、足浴、网吧、演艺场所、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室内密闭场所,在符合行业主管部门防疫要求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开放,对不符合防疫要求擅自开放、或者开放后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五、旅游景区、影剧院、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和宗教场所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20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需向属地疫情防控办报备。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六、加强跨省旅游疫情防控工作。旅行社要加强跨省旅游线路的安全风险评估,实施跨省旅游团队报备制度,由旅行社向属地主管部门报备,并做到组团报名实名登记。跨省游客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跨省交通工具,旅游过程中应规范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游客返甬后要严格落实核酸落地检+三天三检措施,并实施三天居家健康监测。
七、全市各类公共场所继续严格执行场所码现场查验工作,规范开展场所码一扫三查和7天旅居史穿透式询问,确保逢进必扫、逢扫必查、不漏一人。
八、加强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零售药店的规范管理,切实发挥基层哨点的监测预警作用。所有零售药店要严格做好购买四类药品人员的实名登记、信息推送,督促其在购药后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对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核酸检测的购买四类药品人员,予以及时提醒,必要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九、广大市民要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