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刚从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市调整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一、自11月20日0时起,舟山本岛范围内居民及其他在舟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由48小时调整为72小时。未按时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严格落实省外来(返)舟人员健康管理措施。本市居民非必要不出省,省外来(返)舟人员要提前报备,严格落实三天三检,倡导抵舟后3天内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未按要求填报入舟申报信息、未遵守落地检及三天三检防疫要求的人员,予以及时提醒,必要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三、自11月20日0时起,舟山本岛范围内KTV、歌舞厅、酒吧、艾灸馆、麻将馆、棋牌室、桌游室、健身房、游泳馆、洗浴中心、足浴、网吧、演艺场所、密室逃脱、剧本杀、影剧院、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馆、培训机构等室内密闭场所,在符合行业主管部门防疫要求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开放,对不符合防疫要求擅自开放、或者开放后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四、全市景区景点实行错峰、预约、限流开放。5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需向属地疫情防控办报备。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五、加强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零售药店的规范管理,发现十大症状患者,应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由乡镇(街道)闭环引导至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加强对零售药店药品销售的监测管理,严格做好购买四类药品人员的实名登记、信息推送,督促其在购药后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六、全市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执行场所码现场查验工作,严格落实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7天旅居史穿透式询问,确保逢进必扫、逢扫必查、不漏一人。
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广大市民要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申报。
【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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