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关于新冠肺炎病毒检测阳性人员
活动轨迹的通报
我县在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2例初筛阳性感染者。目前,相关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扩面筛查等应急处置工作正有序开展。现将该2例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涉及点位通报如下:
阳性感染者1:
11月16日:黄梅镇人民大道十巷酱品厂,古塔社区小南街112号;
11月17日:黄梅镇人民大道十巷酱品厂,古塔社区小南街112号,东门口菜场,中亚酒店旁菜鸟驿站,人民大道锅圈店,星光超市,人民大道十巷酱品厂小区。
11月18日:人民大道十巷酱品厂小区采样点。
阳性感染者2:
11月16日:黄梅镇城乡社区六组,九九家电,工商银行黄梅大道支行,鄂东中心城,鄂东建材城。
11月17日:黄梅镇城乡社区六组,东禅社区采样点,鄂东建材城,蔡枫树社区中石油加油站,西河桥社区明珠花园公交站。
11月18日:黄梅镇城乡社区六组,黄梅镇爱民路南段核酸采样点。
请广大居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发现与上述公布的轨迹有时空交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电话报告,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0713-3352793
黄梅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9日
黄梅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67号)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分析研判,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将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2年11月19日起,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具体点位见附件)。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封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县疫情防控工作。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黄梅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9日
黄梅县疫情防控高风险区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