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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9日最新发布
镇江市出行防疫政策措施
文字版如下
进出政策
离开当地政策
不再对跨省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旅客乘坐高铁、列车、跨省长途汽车等不再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进入当地政策
1.除养老院、福利院、监所、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以及经各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批准的重要机关、大型企业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不再扫镇江通行码。
2.不再对跨省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旅客乘坐高铁、列车、跨省长途汽车等不再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医疗机构治疗。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一般采取居家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出行交通政策
民航
无民航
铁路、公路
水路
1、船员换班应严格落实应换尽换的要求,不得以非第一入境港等理由拒绝或拖延船员换班。
2、国际航行船舶登轮作业人员实行专班集中管理。登轮作业人员必须接种新冠疫苗,未完成接种的不得上船。外贸船舶专班人员不得登内贸船舶作业。
3、建立水路口岸涉外疫情防控熔断机制,对存在未按规定采取专班管理、船岸界面管控不到位、登轮作业人员核酸检测弄虚作假等问题情节严重的码头单位、船舶代理机构将采取暂停国际航行船舶进靠、暂停代理业务的熔断措施。
4、 落实非必要不登轮管控措施,暂停镇江口岸国际航行船舶服务企业人员登轮作业。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登轮的,应向属地涉外联防联控专项指挥部报备,经批准后方可登轮,登轮人员纳入专班闭环管理范围。
5.按照最新要求将港口除高风险岗位外的其他人员核酸检测要求由每周2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天以上改为愿检尽检,按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和常态化防疫管理。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做好健康监测,维持到岗率。属地对港口疫情防控有明确要求的,按属地防控措施执行。
6.港口内贸作业不再限制港口作业人员登轮、船员进入码头作业区域。
7.船舶靠港前不再需要向港口企业提供船员新冠病毒检测信息,进港人员不再需要提供健康码或2天内核酸检测证明。
8.优化应对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有关要求。引航机构、港口企业等单位应制定完善可能出现的聚集性感染后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作业人员预备队。港口出现疫情,按照属地要求处置后,尽快安排预备队进驻港口,保障作业人员到岗率,保证港口正常运转。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张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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