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发布58号公告:公布最新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崔峰

济源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告

(2022年第58号)

为全面精准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河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优化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公告如下:

一、优化核酸检测

优化核酸采样点布局,继续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满足群众愿检尽检需求。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住院部、托幼机构、中小学、监所等特殊场所和KTV、健身房等密闭场所外,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重要机关、重大活动、大型企业、高校及一些特定场所可按要求自行确定防控措施,高校和大型企业等机构在内部保留必要的小型方舱和应急隔离场所。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二、调整隔离方式

感染者科学分类收治,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原则上居家隔离治疗,没有居家隔离治疗条件的可集中隔离治疗。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治愈出院、出舱的感染者,不再进行居家健康监测。

三、精准区域管理

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村居。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出现续发病例的,只管控续发阳性住户,不得延长其他人员管控时间。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

四、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五、完善医疗服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全面开诊。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先做抗原,抗原阳性不需住院者,不再做核酸,开药回家隔离即可;需住院的再做核酸检测,之后分级分类治疗。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等重点场所,需查验健康码和核酸阴性证明,落实测体温、戴口罩措施。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机构不得因无核酸结果拒诊或延误救治,可在进行紧急救治同时进行新冠抗原及核酸采样检测。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核酸检测的要求不变。鼓励群众线上预约、分时段就诊。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购买四类药品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不做实名登记。

六、加强疫苗接种

广大群众要主动接种疫苗,优化接种服务,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实现应接尽接。

七、优化学校疫情防控

坚持一校一策,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有序恢复线下教学活动,加强师生日常健康监测,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寄宿制学校上课期间做到闭环管理,走读制学校实行扫码测温、学校家庭两点一线管理。

八、做好个人防护

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广大市民要切实增强防护意识,认真落实戴口罩、一米线、不扎堆、不聚集等防控措施,减少外出,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症状时要及时主动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2022年12月10日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刘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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