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浙江省疾控中心发布健康风险提示:
近期,我省进入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高峰,流行性感冒(以下简称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仍继续处于流行季,以下风险点需要广大市民朋友们重点关注。
01
流感
1月是流感的发病高峰季,在学校、养老院等人群聚集场所易发生暴发流行,在当前新冠病毒感染高峰期,极有可能合并感染流感病毒,加重身体负担,因此需继续做好防范。
健康提示
1、接种流感疫苗。符合条件的人群应尽早完成疫苗接种,尤其是老年人、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医务人员、儿童等高风险人群建议优先接种。
2、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尤其是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要立即洗手;要用清洁干净的毛巾擦手;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手帕或纸巾掩住口鼻。
3、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居室、教室、办公场所、公共场所等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流感流行期间,尽量不要去人多拥挤、空气污浊的场所。
4、加强自我健康监测。流感的症状与感染新冠病毒前期的症状相似,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应注意休息,采取对症治疗措施,一旦症状加重需及时就医,使用针对性抗病毒药物。
02
新冠病毒感染疫情
近期我省新冠病毒感染病例数日增约百万,预计1月疫情将进入高峰平台期。春节即将来临,人群跨区域流动性会明显增加,将导致疫情进一步传播扩散。
此外,随着入境政策的调整,境外输入新变异株的风险以及引起本土传播的风险也将显著上升。
健康提示
1.加强个人防护。做到正确佩戴口罩,遵守咳嗽礼仪和手卫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室内场所做好通风换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活动。
2.增强体质。保持规律作息,科学安排饮食起居,适当锻炼身体,保持心情舒畅,提高机体免疫力。
3.接种疫苗。重症高风险人群应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降低重症发生风险。
4.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根据身体情况适时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若阳性需居家隔离,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症状加重时及时就医。康复期间仍需密切关注身体状况,不可掉以轻心。
5.如果你是感染人员,在发病期间尽量做到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居家期间,尽可能相对独立,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
来源:浙江省疾控中心
编辑:姚雪娇 | 责编:沈焰焰|一审:张若曦| 二审:王力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