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与外贸融合创新形式的发展以及新冠疫情的冲击,以网上购物、直播带货为典型代表的互联网经济异军突起,电子商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追捧。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制定背景之下,跨境电商的发展突飞猛进,很好的推动了中国的国际贸易发展。
中国近几年的电商模式不断创新,规模也越来越完善,特别是在疫情冲击之下,跨境电商对于中国出口贸易发展的促进作用显著。数字化的加持,能否为中国出口贸易提供新思路?
一、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问题
随着不断地发展,跨境电商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新模式法规监管力度不足
新型跨境模式法规不健全,产品质量问题难以追踪溯源,海外网络监管难度大。由于是线上销售,交易双方不能直接了解实物产品的基本信息,很多产品信息都是交易一方有选择性地披露,加上现在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进行明确的规定,很多的不法商家故意构造虚假的产品信息,从而使用质量比较差价格比较低廉的产品,从中谋取更高的利润。
很多商家所提供的产品图片、视频等展示信息,在经过网络特殊技术处理之后,容易蒙骗消费者。更有甚者会有商家直接贩卖假货,侵犯知名品牌的专利或者设计,构成假货盛行的现象,久而久之会导致创新积极性被打压,创新动力衰竭。
消费者在受到欺骗之后不愿意再进行这种线上交易,特别是这种跨境交易,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名誉,也会有损本国产品的声誉,进而不利于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发展。新型跨境电商交易模式在国内兴起时间有限,对应的法律法规还未建立起来,不能很好的保证消费者的权益。
2、跨境消费权益保障难度大
各个国家之间存在一定的法规制度差异,权益难以保证。跨境电商销售渠道多元化,使得现阶段交易风险相对来说比较大,再加上各个国家之间的法律标准不统一,法律完善程度也不一样,让跨境交易中发生风险的概率大大增加。因此,当有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很难诉诸权益,交易争端解决的难度增加。
特别是对于国内外产品的合规性问题难以界定、国内外标准不一致等问题使得国际间进行自由贸易受到挑战。其次,境外本地合规难度大,国际政策不稳定,让出海扩展业务的企业难以稳定发展。在亚洲或者新兴的南美市场,各国的货币政策和贸易保护政策仍然非常严格,企业与当地官方沟通存在困难,朝令夕改情况时有发生。
3、跨境航空物流设施不健全
跨境电商航空物流运输能力有待提高。虽然中国的跨境物流模式不断丰富,但航空货运能力不足,航空货运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备。在疫情的冲击下,我国航空货运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客机腹仓舱运货能力下降,航空物流链受到冲击,国际空运能力不足的问题显现出来,国际寄递渠道受阻,一些国际邮件滞留海外。
中国没有专业的航空货运系统,航空货运专用机场仍然为零,虽然由顺丰出资参与设立的湖北鄂州机场,定位是一个货运枢纽和客机支线机场,但在去年才开始投入运行。同时,我国的货运能力远远低于客运,我国的货运能力的利用率只能达到50%。因此,我国跨境物流运输能力还处于一个劣势的地位。
4、跨境电商区域发展不平衡
东部省份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发展愈演愈烈,西部地区与之相差甚远,跨境电商区域发展严重不平衡。东部的跨境电商发展较早,特别是浙江、江苏、广东、上海等港口城市,这些地区的跨境电商发展比较早,广东省的深圳市和广州市是首批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东莞市是全国的网购商品主要供货地,跨境电商业务发展迅速。
随后跨境电商新兴业态发展起来,东部省份依靠有利的地区优势与发展优势,将跨境电商与大数据、云计算等相结合,形成紧密的网状体系。浙江省已经实现了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省域全覆盖,约9.2万家跨境电商网店活跃在主要的第三方平台。
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比较落后,虽然已借助一带一路的东风,与各个国家之间进行贸易协定,并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对外贸易,但跨境电商形态的对外贸易依旧发展不足,远远不及东部的跨境电商发展程度。例如:新疆、青海、西藏、甘肃等省份的综保区总数也不及江苏一个省份的综保区数量。
5、跨境电商对国际贸易作用未充分发挥
根据对跨境电商现状的分析,发现跨境电商对于国际贸易影响作用效力还没有充分的被挖掘出来。主要的原因如下:
第一,受制于跨境电商自身的发展程度。由于跨境电商在自身发展中存在基础设施不健全、省域差异比较明显等因素,这让跨境电商对国际贸易作用效力还有上升的空间。同时,跨境电商规模相对于外贸总体规模而言,并没有占据绝对的优势,还未形成贸易线上化的趋势。
第二,对于传统贸易自身本就存在各种问题,比如在传统贸易中会受到外部环境、政策措施,特别是外贸公司决策等各个方面的影响,这让跨境电商对国际贸易作用效果有所减弱。
第三,跨境电商与传统贸易所衍生的服务行业之间形成的竞争关系,不利于跨境电商充分发挥作用。贸易衍生的服务行业,由于贸易形式的不同,可能会形成恶意竞争,线上与传统业务之间没有形成良好的协同关系,从而影响跨境电商对国际贸易的促进作用。
二、对于各方的启示
中国未来出口贸易要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通过跨境电商来实现,因而要实现通过跨境电商发展影响出口贸易,需要在总体和区域方面分别进行。
1、对于总体方面
第一,顺应线上流行平台多样趋势,把握疫情背景下的发展红利期。跨境电商在疫情背景下迎来了发展的红利期,在其他国家面临出口困难的问题时,中国可以把握跨境电商这条对外道路,跟随新兴的网络购物方式和平台模式。
在新的国际贸易背景之下,通过跨境电商积累中国出口品牌口碑,为未来享受品牌效应和溢价做好铺垫,利用红利期将中国品牌推出到国际市场上,提升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地位,进而拉动中国出口贸易。
第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跨境电商与数字化,将科技智能作为跨境电商发展的助推动力。加强科技创新在跨境电商领域中的应用,并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多个领域相结合,实现跨境科技的创新,推动智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跨境电商的整个交易流程涉及多个环节,实现环节精准化问题反馈,有利于提高效率,节约资源,加大成熟园区建设,孵化更多具有智能化性质的跨境电商工业园区。
高发展区域经验推广中、低区域发展,实现更快速度的跨境电商建设,并在国内积累相应的经验,为未来中国跨境电商开拓蓝海市场奠定基础。同时加强航空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将数字化、科技化融入到物流基础设施当中。
第三,政策制度精准化,因地制宜推出法律规范,优化国内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国跨境电商政策最大的问题就是数量繁多,效力不足。官方关于跨境电商所出台的政策文件表面上很多,但所针对的点过于泛化,政策效力不强,监管不足,法律不健全等问题依旧存在。
需要将政策制度所解决的问题精细化分类,对于不同跨境电商发展水平的地区推出不同的制度,中央与地方要协同一致,上下联动,切实完善跨境电商政策制度,优化国内营商环境,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措施,达到跨境电商发展的目的。
2、对区域方面
第一,加强区域跨境电子商务的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对跨境电商发展水平较低的省份。我国跨境电商发展水平较低的省份大多处于西北部地区,这些地区的关于电子通信、数字化程度的建设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水平高的省份相差甚远,并且跨境电商低水平发展的省份对出口效应更为显著。
完善这些省份的基础设施,能够有效的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进而增强出口效应。另外,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不利于我国全面对外开放,也不利于资源利用形成规模经济,降低成本。因此,应该加强低水平发展省份,平衡与全国的跨境电商基础设施。
第二,加快投资便利化发展,着重低区域跨境电商发展程度。投资便利化对于跨境电商发展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要想有效促进出口,需要注重低区域跨境电商发展。由于跨境电商低发展区域对出口的作用最大,从所得到的结果来看,投资便利化在跨境电商水平中所占比重最大。
要想快速有效的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应该注重营商环境的改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进行完善,提高公民自觉性和产权保护意识,加强产权保护宣传力度,从而加大投资便利化程度,促进跨境电商水平发展。
第三,推动高发展区域跨境电商发展质量,深化高发展区域数字化,智能化等科技发展,注重在线跨境服务行业发展。高发展区域利用好自身优势,利用新科技新技术,并融入到跨境电商产业链实施上,在注意促进数字化发展的同时,加强安全保护,提升产业链风险抵御能力。
结语
扩宽跨境交易的行业口径,利用好新型模式发展在线服务行业,并将行业交易推广至海外市场。同时,将高发展区域人才经验与中低发展区域分享,实现各区域平衡发展,加大区域的科研投资力度,同时注意在已有的基础之上,将创新发展模式推向高质量发展道路,从而提升高发展区域的外贸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