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的观点认为,男人更难接受伴侣身体上的出轨,而女人则相反,更难接受伴侣精神上的出轨。
但是在我看来,后者之所以抱持能接受伴侣身体出轨的观点(在某门户网站的调查中,有近一半的女性认为男人婚后去嫖娼,不能算出轨),更多的是因为过于压抑自我,不敢主张自己的性权利和性观点,把女人的价值绑定或依附于男人,所以就听信了男权文化里这两个具有洗脑性质的观点:
1、男人作为雄性动物,有到处传播基因的天性;
2、男人是可以上半身和下半身分开的动物。
我想借这篇文章对上述两个观点做出反驳:
1、雄性动物确实有到处传播基因的天性,可是现如今没有男人愿意同意自己是雄性动物,比如如果你说某个男人是公狗熊,他一定认为你在辱骂他(就别提其他更有侮辱性字眼的动物种类了吧)。既然人类已经进化到不愿意再与动物为伍,已经有能力摆脱本能的控制,可以趋利避害,可以延迟满足,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那么他就有能力不再为了到处传播基因而置亲密关系于不顾。当然,除非是他的妻子打从内心里认为,他出去传播基因是好的,那么他当然可以这样做。
男人所谓的上半身和下半身分开,是说他对于没有感情的女人也可以勃起,但是其实女人对于不爱的男人也可以分泌润滑液——这些不过都是健康人的生理反应而已,是不分男女的。男人之所以不容易在有性关系的人身上倾注感情,本质上是因为他们对自我和情感有更多的压抑和隔离,所以才有了所谓上半身和下半身的分开。换句话说,是因为他们的心理和情感不具备上半身和下半身统一起来的能力,所以只好为自己的挫折感找一个理由,来合理化那让人痛苦的状态。真正有血有肉有情有感的人,是很难真正做到上半身和下半身分开的,因为追求情感和心理的深度链接,并在链接中感受和认识自己,体会安全感和生命的共鸣感,是每一个生命的本能渴望。
到底什么行为可算是出轨?
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该如何界定精神出轨。比如当伴侣沉迷于网络暧昧,甚至在陌陌、点技、伴心此类软件上约p。而自己表达不满时,很可能被伴侣一句你真小气给顶回来,或许人们自己也很困惑:他只是偶尔出去发泄一次,心还在这个家里。到底他不对还是我不对呢?我到底该不该直接表明我反对的态度呢?很多人就是在这样模糊的困惑中,让伴侣关系慢慢走向未知的方向。
在我看来,只要人们与伴侣之外的人有以性为基础的关系,那么就可以视为出轨,无论身体或精神。
所谓以性为基础,就包括了语言和行为两种。也就是说,只要你与伴侣之外的人在谈话时,谈论的是与彼此有关的性意味的话题,比如小甜心我想你了这种带有情色挑逗的语言,就属于出轨。出轨,还包括对伴侣之外的人实施性骚扰、裸聊、买性和卖性等等与性、情色有关的言语和行为。
如果明白到出轨的定义,我想这将有助于伴侣们更加坦诚地沟通彼此之间的关系,可以让人们勇敢地直面关系中的问题,而不是用诸多借口去姑且,最终使关系变得更加难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