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凯评:“前夫婚内出轨生子,女子要求返还赠予情人的财产”

北京交通广播电台《新闻要知道》邀请了中华遗嘱库创办人、中国财富传承文化发展倡导者陈凯,对新闻热点女子离婚后发现前夫婚内出轨生子,起诉要求返还曾赠予情人的别墅豪车发表专家意见。

案件回顾

近期,一起涉及婚内出轨、巨额财产转移及重婚嫌疑的离婚案件引发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

谢女士在离婚后才发现,前夫在婚内出轨还有非婚生子,甚至赠与情人别墅和豪车。

图片来源:电视剧《这就是生活》

面对这个庞大的金额,谢女士决定寻求法律途径,起诉前夫严先生及其情人,要求确认这些赠与无效,追回资金、房产和豪车。

然而,法院一审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原因是谢女士无法举证这些资金的具体用途,以及前夫转账给情人后,这些资金是否用于购买房产和豪车。

原来,谢女士的前夫从事房地产行业,承包多个工程项目,与情人之间的资金往来频繁且复杂。而情人坚称,她所收到的转账均用于支付民工工资、材料款、工程款等与工程相关的费用,而非个人消费或赠与。

她表示,所购房产是帮助房地产公司销售房屋后的报酬,与前夫无关;而购买豪车的资金则是她的个人财产。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谢女士表示不服,并再次提起上诉。法律界人士及公众均对此案保持高度关注,期待法院能公正审理,维护谢女士的合法权益。同时,此案也引发了对于婚内出轨、财产转移及重婚等行为的深入讨论和思考。

专家点评

对此,中华遗嘱库创办人、中国财富传承文化发展倡导者陈凯表示:

最高人民法院已有明确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被视为重婚行为。本案中,严先生跟情人对于不特定的人来讲,是以夫妻身份出现,这明显破坏了婚姻和家庭的严肃性,即法律所要保护的法益。

那为何至今尚未追究严先生的重婚罪责任呢?这主要基于两个原因。

01首先,重婚罪的追究需要被害人提出刑事自诉。不告不理原则在此处适用,若被害人选择放弃追究,则重婚者不会受到刑事追责。

02其次,考虑到重婚罪在刑法体系中的相对轻微性,本案中重婚行为已超过五年,超出了法定追诉期限,这也可能是谢女士选择不追究重婚罪的主要原因。

我们需要明确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区别。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若当事人不能提供充分证据支持其主张,则需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而本案中,谢女士追回财产的诉求属于民事诉讼,谢女士在一审中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财产诉求,因此败诉。

此外,本案还涉及民事案件中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问题。法院在调查取证方面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既有依申请调查取证的权利,也有依职权调查取证的权利。然而,鉴于司法资源的有限性,法院在决定是否调查取证时可能会受到时间、精力和经费等因素的制约。

图片来源:网络

因此,对于一审法院的决定,我们难以简单地判断其对错。二审法院要求调查取证并发回重审的做法体现了其对案件的审慎态度。最终案件结果我们很难预料,但二审法院的态度至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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