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彩礼作为我国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但是,近年来彩礼数额持续走高,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那么,彩礼到底能不能退还呢?又有哪些法律问题需要注意呢?
双方已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时,彩礼是否需要返还?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应予以支持。但是,给付彩礼的目的除了办理结婚登记这一法定形式要件外,更重要的是双方长期共同生活。因此,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应当作为确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的重要考量因素。
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过,彩礼是否需要返还?
给付彩礼属于以缔结婚姻为最终目的的赠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同居关系,当结婚无法实现时赠与行为丧失法律效力,给付人可请求受领人返还彩礼。 具体返还的数额应根据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原因、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过错程度、是否生育子女、财产用途去向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双方家庭状况、当地经济条件等因素综合考量。
彩礼与恋爱期间一般赠与有何区别?
彩礼与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相比,虽然当事人的目的和动机相似,但是彩礼的给付一般是基于当地风俗习惯,直接目的是缔结婚姻关系,有其相对特定的外延范围。
《规定》明确,在认定某一项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时,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
哪些给付的财物或支出不属于彩礼?
《规定》明确几类不属于彩礼的财物,包括:
◎ 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
◎ 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
◎ 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此类财物或支出,金额较小,主要是为了增进感情的需要,在婚约解除或离婚时,可以不予返还。
返还彩礼数额怎么认定?
返还彩礼数额应考虑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最终确定返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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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普法大讲堂第一期来啦!关于彩礼的法律问题》